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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围观,一文读懂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近日,很多小伙伴都在咨询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小编将详细介绍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相关业务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赶快一起来看吧! 一、什么是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 加工贸易企业对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向海关申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采取焚烧、填埋和用其他无害化方式,改变货物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的处置活动。 二、对销毁执行单位资质有什么要求? 销毁执行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列明废物处理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法律、行政法规对废物处置资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销毁处置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销毁处置后有收入)》、《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销毁处置后无收入)》及销毁处置方案; 2.申报销毁处置的加工贸易货物无法内销或退运的说明; 3.销毁处置单位的资质证明,及企业与该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 4.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1、申报销毁处置来料加工货物的,应同时提交货物所有人的销毁声明; 2、申报销毁处置残次品的,应同时提交残次品单耗资料以及根据单耗折算的残次品所耗用的原进口料件清单。 四、销毁处置是否有时间限制? 企业应明确销毁处置时限,及时完成销毁处置,并在手册有效期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办理报关手续。 五、销毁处置后需向海关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进行销毁处置之后,应当向海关提交《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处置单位出具的接收单据、《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证明》及报关单等单证,海关按照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六、销毁处置完成后如何规范报关? 未获得收入 企业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未获得收入,销毁处置货物为料件、残次品的,报关适用监管方式为“料件销毁(代码0200)”(残次品按照单耗关系折成料件,以料件进行申报);销毁处置货物为边角料、副产品的,报关适用监管方式为“边角料销毁(代码0400)”。 已获得收入 企业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获得收入的,按销毁处置后的货物报验状态向海关申报,报关适用的监管方式为“进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4)”或“来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5)”。海关比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征税手续。 注意事项: 企业通过登录“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子系统”(以下简称“金二”系统)录入核注清单,待海关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关单申报,报关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编号”。 七、海关是否会派员监督销毁处置?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员监督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企业及销毁处置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八、企业报核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目前,“金二”系统已经实现全面无纸化,企业报核时无需提交纸质资料,海关凭销毁处置核注清单及上传的《申报表》等相关单据进行核算核销。 ► 企业未获得销毁处置收入的,海关凭销毁处置报关单证进行核算核销。 ► 企业获得销毁处置收入,且销毁处置货物为边角料、副产品的,凭《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所列明的货物清单及报关单证进行核销。 ► 企业获得销毁处置收入,且销毁处置货物为料件、残次品需按料件核扣手(账)册的,按照《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所列明的货物清单及报关单证以料件或折料进行核算核销。 特别提醒:企业未如实申报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海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